• bar1.jpg
  • bar2.jpg
  • bar3.jpg

稅務問答 (2395)

  納稅義務人滯欠稅款經稅捐稽徵機關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轄分署強制執行後,倘收到執行分署寄送之傳繳通知,防疫期間可就近至便利商店繳納,盡量避免長途移動至執行分署,減少人群接觸,以降低染疫風險。…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接獲稽徵機關核定稅額繳款書,如有不服,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規定,應於繳款書送達後,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30日內,申請復查。納稅義務人如仍就該復查決定不服,得依訴願法第14條規定,自復查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提起訴願,而非復查決定後改訂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7、8月份暑假為學生打工旺季,請留意勿隨意將身分證及印章轉交他人使用,以免成為虛列、浮報薪資之人頭,致觸犯相關刑責,不可不慎!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海外所得係指未計入綜合所得總額之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香港澳門地區來源所得。一申報戶全年所得合計數未達新臺幣100萬元者,免予計入;在新臺幣100萬元以上者,應全數計入。又依「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香港澳門來源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申報及查核要點」第16點第3項規定,海外財產交易有損失者,僅得自同年度海外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扣除數額以不超過該財產交易所得為限,且損失及所得均係以實際成交價格及原始取得成本計算損益,並經稽徵機關核實認定者,方可扣除。  …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財政部110年5月12日公告109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限展延至110年6月30日,國稅局接獲許多民眾詢問報稅已延長至6月30日,申報有應補繳稅款如以繳稅取款委託書方式繳納,會在什麼時候提兌呢?  …
  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今(25)日宣布延長全國疫情第三級警戒至今年6月14日,財政部衡酌防疫需求,宣布全國各地區國稅局於6月14日前,全面停止對外提供所得稅報稅臨櫃服務。…
  基隆市稅務局最近接到民眾電話查詢「陽台加建鋁窗或是房屋頂樓增建廣告招牌塔,須否繳納房屋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財政部於109年5月核釋營利事業經會計師核閱之109年度財務報表第1季虧損,得按該季期間相當半年之比例,換算109年度上半年估計虧損,於申報107年度未分配盈餘應加徵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時,依所得稅法第66條之9第2項第8款規定,列為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下稱估計虧損減項)。但其辦理108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時,應檢視109年度全年度實際盈虧,如有以下說明所列應更正之情形者,應併同辦理更正107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調整估計虧損減項數額,並補繳該年度未分配盈餘應加徵之營利事業所得稅:  …
  房屋稅之課徵係依房屋評定現值按實際使用情形適用不同的稅率,現行基隆市房屋稅徵收率為:自住用稅率1.2%、非自住用稅率1.5%、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營業用稅率3%及私人醫院、診所及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稅率3%。…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110年度3-4月期(含按月申報之4月份)營業稅之申報及繳納期限,由原110年5月1日至5月17日,展延至同年月31日;10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繳納期間,由原本110年5月1日至5月31日,展延至同年6月30日。…
第 160 頁,共 240 頁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95-8號五樓2
網站:www.chiachi.com.tw
TEL:(04)27037666
FAX:(04)22491212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服務時間 08:30~17:30
[網站導覽]|[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