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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問答 (2395)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13年7月起房屋稅新制,自住住家用房屋應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才能享有1.2%優惠稅率課徵房屋稅。為維護取得居留證之外國人的居住權益,財政部日前已發布釋令,只要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的土地及房屋坐落地址和居留證一致,就可視同於該屋設戶籍。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無戶籍但長期居住本國之外國人,居留地址之房屋如為其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即視同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且該屋無出租或營業使用,並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以及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同樣能享有房屋稅課徵自住住家用優惠稅率1.2%。…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所取得的房屋、土地,其取得日的認定,原則上以所取得的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取得日,但若是出售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建分屋的房地,該出售土地的取得日,為個人原取得合建前土地之日;其出售的房屋,以核發使用執照日為取得日,至於房屋及土地的持有期間,均以該合建土地的持有期間為準。 該局舉例說明,甲君於101年6月購買A地,107年8月與建商合建,於110年11月完工核發使用執照,甲君分配取得B房屋,嗣於111年1月將分配取得的B房屋連同A地一起出售,因A地是在105年1月1日以前取得,屬舊制土地交易所得,而B房屋是110年11月興建完成核發使用執照後分配取得,甲君出售B房屋,屬新制房地合一所得稅課稅範圍,其持有期間自甲君購買A地的取得日101年6月起算,至甲君出售B房屋,於111年1月移轉登記予買受人為止,計9年7個月,惟甲君誤認該房屋亦屬於舊制,未於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次日起30日內申報繳納房地合一所得稅,經該局查獲,核定補徵應納稅額並處以罰鍰。…
基隆關表示,近年來電子商務蓬勃發展,跨境網購交易盛行,民眾於境外網購次數頻繁時,若不慎超出每人每半年度(上、下半年)6次低價免稅次數,便須繳納稅費,請民眾多加留意。  …
劉先生來電抱怨,為何他沒有欠稅,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執行分署卻還是連發兩封公文,然後查封了他的財產。經詳細詢問,才知道劉先生之前積欠A公司工程款,由於A公司欠稅,而遭執行分署執行該筆其積欠A公司之工程款。但劉先生認為該筆工程款已於收到公文前,就已經清償,所以未予理會。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雖然劉先生未積欠稅款,但若其他欠稅人對其有金錢債權存在(即本案工程款),執行分署還是可以對劉先生強制執行該筆A公司對劉先生的工程款債權,以清償欠稅。如果劉先生已清償工程款卻收到執行分署的強制執行命令,應依行政執行法第26條準用強制執行法第119條規定,於收受該強制執行命令後10日內,以書狀檢附清償工程款之相關證明資料,向執行分署聲明異議,切勿置之不理,否則恐導致財產被強制執行。
國產署因應山陀兒颱風來襲可能對臺灣部分地區造成災害,特別就與國有土地承租人切身相關的租金減免及房屋重建規定,提醒承租人儘速依規定辦理。  …
       財政部於本(113)年9月27日召開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下稱諮詢會)本年度第3季會議,由財政部李慶華次長代理主持,就各項稅制稅政議題持續徵詢委員意見。…
近來有公司負責人來電詢問,公司欠繳稅捐又不想名下財產被稅捐稽徵機關禁止處分,可否以該公司所有機器設備作為欠稅之擔保品?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基於機器設備變價、保管及價值之估算等,實務作業上有所困難,故機器設備尚不得作為欠稅之擔保品。…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為增進機關同仁專業法律知識,提升稅務案件執行效能,確保同仁執行公務廉潔自持,在法律所賦予的範圍內依法行政,於113年9月25日辦理圖利與便民廉政講習,邀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李允煉擔任講座,協助稅務同仁釐清圖利與便民之區別,強化同仁法律認知及如何準確拿捏服務民眾分際,在合法範圍內勇於任事,達到簡政便民之目的。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購買屬存貨及非供營業使用之房屋、土地而借款,該房屋、土地未出售者,其借款所支付之利息,不得以當期費用列支。 該局說明,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7條第9款規定,營利事業購買供營業使用之房屋、土地之借款利息,應列為資本支出;經辦妥過戶手續或交付使用後之借款利息,可作費用列支。但屬存貨及非供營業使用之房屋、土地,其借款利息應以遞延費用列帳,於房屋、土地出售時,再以費用列支。爰營利事業為購買屬存貨及非供營業使用之房屋、土地而借款,該房屋、土地未出售者,其借款所支付之利息,尚不得列為費用。…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後始經法院判決確定為其所有之財產,其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應自法院判決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以被繼承人死亡日之遺產價值補申報遺產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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