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r1.jpg
  • bar2.jpg
  • bar3.jpg

稅務問答 (2395)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員林稽徵所表示,各地國稅局自109年7月1日起提供「單一窗口查詢金融遺產」服務,並於111年1月1日起,申請被繼承人金融遺產一併提供「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民眾可就近到國稅局申請查詢被繼承人之金融遺產,一併申請遺產稅稅額試算,省時又便利。  …
A公司來電詢問,向同業B公司或關係企業借款支付之利息,要辦理扣繳稅款及申報憑單嗎?還是要取具B公司開立之統一發票?(A、B公司皆非金融業)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非金融業之營業人(營利事業)訂定借貸契約,支付同業借款利息時,依財政部75年7月3日台財稅第7557458號函釋,非金融業之營業人因同業往來或財務調度所收取之利息收入,應免開立統一發票並免徵營業稅;惟應以給付該等融資利息支出之營業人(營利事業)為扣繳義務人,依所得稅法第88條、第89條及第92條相關規定,按規定扣繳率扣取稅款並繳納之,且須依規定期限辦理扣繳憑單申報。…
營利事業當年度同時出售多筆土地,應注意各筆土地取得日期,避免將適用房地合一新制之應稅土地交易所得,誤申報為舊制免稅土地交易所得,自當年度全年所得額中減除,致漏報課稅所得額。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其出售土地取得日係在104年12月31日以前者,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規定免納所得稅(舊制);若土地取得日為105年1月1日以後者,則適用同法第4條之4規定房地合一(新制)課徵所得稅,並依同法第24條之5規定計算土地交易所得額,按持有期間適用之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合併報繳。營利事業當年度同時出售多筆土地之交易所得,應全數填報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下稱申報書)第40欄「處分資產利益」,其中屬免納所得稅(舊制)之土地交易所得部分,應填入第101欄「免徵所得稅之出售土地利益(損失)」,自當年度全年所得額中減除;如屬應課徵所得稅(新制)之土地交易所得部分,應填入申報書第134欄「交易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之4規定房屋、土地、房屋使用權、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暨股份或出資額之所得(損失)」,並依持有期間按規定適用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後(填寫C1-1頁),填入第135欄合併報繳營利事業所得稅。…
近年來全球經貿局勢瞬息萬變,為掌握我國與其他區域經濟體之貿易概況與趨勢,必須仰賴按國別統計之出口貿易資料,更是政府對外經貿談判之重要參考資訊。為維護貿易統計資料品質,關務署籲請業者正確申報出口「目的地國家及代碼」。 關務署指出,依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出口篇規定,出口報單第9欄應填入貨物之已知最終目的地國家(地區)及地方英文名稱全名及其代碼,可參閱「關港貿作業代碼」五十一、聯合國地方代碼填報。該署舉例說明,出口貨物欲運往捷克布爾諾(地方英文名稱Brno,代碼CZBRQ),即便途經德國漢堡(地方英文名稱Hamburg,代碼DEHAM),目的地國家及代碼仍應申報CZBRQ。…
基隆關表示,邇來有業者因國外收貨人退貨而復運進口,惟因復運進口貨物與原出口報單申報資料不符,因無法核銷而無從據以免徵關稅,甚至因進口申報內容與實到貨物不符,恐涉海關緝私條例第37條虛報規定而受罰。為維業者權益,外銷品出口請務必確實申報出口資訊。 基隆關說明,依關稅法第57條規定,外銷品自出口放行之翌日起3年內,因故退貨復運進口,經海關核明與原出口報單所載相符者,得免徵成品關稅。因此,業者在辦理外銷品退貨復運進口時,應確保實際到貨內容與原出口報單申報內容一致,方符免徵關稅條件。…
臺北關表示,業者報運進口已列專屬稅則之機器零件,如第8481節之「栓塞、旋塞、閥等」、8482節之「滾珠或滾子軸承」、8483節之「齒輪、曲柄、軸承殼、平軸承、齒輪箱與齒輪裝置」及8484節之「密合墊及類似接合墊」等,應注意依海關進口稅則第16類類註二(甲)所訂之機器零件分類原則,正確申報稅則,以避免因誤報為特定機器零件之稅則而影響通關,並產生補稅爭議。 該關進一步指出,進口貨物稅則申報正確與否,涉及稅率適用及輸入規定。依海關進口稅則第16類類註二(甲)規定,零件為某特定機器所使用,若其本身係屬稅則第84或85章所明列之項目,仍應依其自身特性分類歸列,而非以用途為歸類依據。…
  近年來全球經貿局勢瞬息萬變,為掌握我國與其他區域經濟體之貿易概況與趨勢,必須仰賴按國別統計之出口貿易資料,更是政府對外經貿談判之重要參考資訊。為維護貿易統計資料品質,關務署籲請業者正確申報出口「目的地國家及代碼」。…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80條第3項規定,營利事業申報之所得額如在核定各業「所得額標準」以上,即以其原申報所得額為準,但如經稽徵機關發現申報異常或涉有匿報、短報或漏報所得額之情事,或申報之所得額不及規定標準者,得再個別調查核定之。另依同法第83條第1項規定,稽徵機關進行調查時,納稅義務人應提示有關各種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其未提示者,稽徵機關得依查得之資料或同業利潤標準,核定其所得額。 該局說明,稽徵機關為適時反映產業景氣及各行業營運狀況,經徵詢各業同業公會修訂意見,已發布113年度營利事業各業所得額標準及同業利潤標準,修訂重點如下:…
  為鼓勵營利事業多元運用人才,政府於113年8月7日修正公布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之2第1項規定,刪除「經濟景氣指數」、「實收資本額」之啟動門檻及放寬適用增僱員工範圍,提高營利事業增僱本國籍基層員工適用薪資支出加成減除加成率,並追溯自113年1月1日起開始適用,讓減稅優惠特別有感。…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一年一度的綜合所得稅報稅申報期,民眾查調所得或下載所得清單時,除核對自身所得外,也要多留意子女寒暑假打工的薪資收入是否與清單一致,以防遭不肖廠商浮報薪資。 該局說明,部分學生在寒暑假找工作時,遇到不肖雇主利用學生大多不瞭解稅法規定,進而要求交付個人身分證件或銀行存摺等重要資料,藉以虛報其薪資,至隔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期間,父母下載申報資料才發現子女打工的歸戶薪資所得遠高於實際領取金額。…
第 24 頁,共 240 頁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95-8號五樓2
網站:www.chiachi.com.tw
TEL:(04)27037666
FAX:(04)22491212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服務時間 08:30~17:30
[網站導覽]|[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