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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問答 (2395)

王小姐來電詢問,往生者其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之退休金及孳息,是否計入遺產總額課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之退休金,係雇主為勞工及勞工本身歷年提繳之金額及孳息,屬勞工個人所有,於勞工死亡時,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條規定,併入其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故往生者其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之退休金及孳息,於死亡時應併入其遺產總額課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未於規定期限112年5月31日前辦理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110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之營利事業及機關團體,該局即將寄發滯報通知書通知辦理補報手續。…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一般遺產稅案件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申報遺產稅,如具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應於申報期限屆滿前以書面申請延期,申請延長期限以3個月為限。但由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者,自遺產管理人指定之日起算申報期限,又遺產管理人依民法第1179條規定,聲請法院辦理公示催告程序者,可於申報期限內申請延長期限至公示催告期限屆滿1個月內辦理。 該所說明,遺產管理人因須聲請法院依公示催告程序限定1年以上期間由被繼承人之債權人報明債權,其於上述期間未屆滿前,無法確定被繼承人死亡前未償債務並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如此,遺產管理人無法於「6+3」個月內清點財產,正確申報遺產稅,是申報期限准予延長至該催告期間屆滿後1個月內提出申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債權人持民事確定判決或其他執行名義者,可申請查調債務人之所得、財產資料,以利其強制執行。惟該局於審核申請文件時,發現部分債權人於申請書或委任書上蓋用之印章加註訴訟專用或放款專用等字樣,致無法受理所請。 該局進一步說明,印章之格式,雖法無明定,但如於印章上已指定其專用於訴訟或放款等用途,其得表彰之使用權限已受限制,應不得適用於行政機關之一般行政程序行為。…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依據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第13點規定,民眾於提出檢舉時,應提供以下資料:(1)檢舉人之姓名及住址。(2)被檢舉者之姓名及地址,如係公司或商號者,其名稱、負責人姓名及營業地址。(3)所檢舉違章漏稅之事實及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等供稽徵機關查核。經稽徵機關受理處理完竣,會以書面回復辦理情事。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民眾購買符合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無退換貨者,可申請每臺最高退還減徵2,000元之貨物稅,其申請期限自購買日的次日起6個月內向稽徵機關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即無法申請退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為鼓勵營利事業以盈餘進行實質投資,提升生產技術、產品或勞務品質,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因經營本業或附屬業務所需,以盈餘興建或購置供自行生產或營業用之建築物、軟硬體設備或技術達一定金額,得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規定,於當年度盈餘發生年度之次年起3年內,將該投資金額列為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所得稅結算申報,民眾如發現被虛報薪資時,請民眾先向開立扣繳憑單之單位查證,若係因扣繳單位重複申報或身分證統一編號誤繕原因所致,請該扣繳單位向國稅局辦理更正;如確認有被虛報薪資情事,可檢附被虛報薪資期間有在校就學、出國、服役、服刑、身心障礙、住院、遠地就醫或已在其他單位工作(如勞健保投保資料、薪資領取)等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提出檢舉,若經國稅局查調屬實,被虛報之薪資所得將可註銷。 該所進一步提醒,為避免薪資所得被虛報,民眾切勿任意將身分證正本或影本、印章等交付他人;領取薪資時,應詳細核對清單上之金額與實際領取金額是否相符,並保留領款憑證作為核對之依據,以維護自身權益。
財政部今(28)日核釋,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金額書寫錯誤,未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4條規定作廢重開,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第48條第1項規定處罰。但其涉有統一發票短開銷售額(下稱短開銷售額)應依下列規定處罰:  …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海關常接到民眾詢問,國外友人寄送物品遭臺灣海關課徵高額進口稅費或處高額罰鍰,請其代為匯款繳納,以免貨物遭海關沒入的詐騙案例。請民眾警覺此類詐騙手法,千萬不要匯款至不明私人帳戶,以免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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