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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導 (1528)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房屋因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夫妻間贈與房屋並無免稅規定,依法仍應申報契稅。 該局提醒民眾,夫妻間贈與房屋,應於訂立贈與契約之日起30日內,填寫契稅申報書,檢附公定格式契約書影本(正本核對無誤後退還)及有關證明文件,向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契稅,如未於規定期限申報,每逾3日要加徵應納稅額百分之一的怠報金,最高可達新臺幣1萬5千元。
財政部表示,鑒於部分地方政府公告之房屋構造標準單價已沿用30年均未調整,致房屋標準價格嚴重偏離實際情形,房屋評定現值偏低,造成房屋稅稅負未盡合理。該部爰於103年間依據財政健全方案函請各地方政府於未來評定房屋標準價格時,應將房屋構造標準價格合理調整。惟最近各界迭有反映因房屋評定現值調整,致造成房屋稅稅負偏重情形。該部後續將朝下列方向研議: 一、檢討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之期程規定…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者,除供自用住宅使用可申請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二)課徵地價稅外,統按千分之六計徵地價稅;若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者,免徵地價稅。 如需進一步瞭解地價稅相關法令,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稅法規定地價稅是以8月31日地政機關核發之地籍謄本所記載之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當年度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負責繳納該筆土地全年地價稅。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地價稅是每年徵收一次,買賣案件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日期如果在8月31日以前(含當日),該年度全年地價稅則由新所有權人繳納。所以,特別提醒有土地買賣的民眾,應注意稅賦負擔,以避免滋生爭議。…
vupo    本局表示,105年7月28日財政部所屬各地區國稅局將聯合辦理公告104年度第1批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退稅案件及98至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補申報及通報案件。…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近日對部分本市轄區內土地,尚未核准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之所有權人,寄發節稅通知書,收到該通知之民眾,記得檢視一下自己的土地,是否符合相關自用住宅用地之規定,如符合規定者,只須填寫通知書上所附之申請書,於105年9月22日前,以郵寄、傳真或利用線上申辦方式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規定者,本年即可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逾期申請者,自申請次年(106年)起適用,請把握申請期限。 該處進一步說明,本市105年土地公告地價平均調幅為32.52%,地價稅稅額將會增加,如未收到稅捐處寄發之通知書,或為最近新取得土地所有權者,若您的土地也符合下列規定,亦可至本處網站(https://www.kctax.gov.tw)下載申請書或利用線上申辦方式於上述期限內提出申請:…
嘉義縣李小姐問:我今年五月申報綜所稅之退稅款,什麼時候會退稅? 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表示,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第一批退稅將於105年7月29日入帳及寄發退稅憑單,申報有應退稅款的民眾,如果已提供退稅帳號,可於該日後查詢帳戶餘額,没提供退稅帳戶的民眾,要注意該日期後之掛號郵件。…
105年度房屋稅稅籍清查的重點為違章建築及各種增建,例如房屋頂樓、防火巷等加蓋之建築,及空地自行搭建之鐵皮屋、涼棚及騎樓封閉供住家、車庫或營業使用等情形。為求課稅公平及健全稅籍,違章建築房屋在拆除前,仍應依法設籍並課徵房屋稅。 如果房屋有新建、增建、改建的情形,依規定應於新增或改建完成可供使用之日起30日內檢附有關文件申報;若是使用情形變更,則在實際變更使用之日起30日內完成申報。凡是經查獲未依規定申報的房屋,以及適用稅率不符合現有房屋使用情形者,稅務局都將予以補稅或改按適用稅率課稅。納稅義務人若未依規定申報者,請儘速主動向稅務局申報設立稅籍及使用情形變更,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並免被查獲受罰。
寄存送逹或公示送逹均屬合法送達,納稅義務人不能以未收到稅單為由主張免繳滯納金或撤銷罰鍰。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常有納稅義務人反映本人未收到稅單,却遭移送行政執行分署?該處進一步表示,稅單除交由本人收執外,亦可向納稅義務人的同居人、受僱人、或接收郵件人員(如大廈管理員)送達。如無法由本人或以上相關人員收執者,還可以寄存於送達地的郵政機關,辦理寄存送達;另納稅義務人的送達處所不明者,亦可將送達之文書刊登於報紙或張貼公告,辦理公示送達。…
(臺中訊)因應本(105)年7月8日尼伯特颱風造成部分地區嚴重災害,對於因而受損無法使用之車輛,其車主已依交通部發布「因應七0八尼伯特颱風災害相關受災民眾公路監理業務權益措施」規定,於106年1月7日前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車輛無法使用期間溢繳之使用牌照稅,免由車主個別提出退稅申請。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汽車、機車(151c.c以上)因颱風侵襲受損,如持有證明文件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者,其使用牌照稅可按車輛實際使用日數計徵,惟依規定應於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提出申請。因本次尼伯特颱風造成部分災情嚴重,基於愛心辦稅及便民服務,延長申請期限至106年1月7日前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該局將依監理機關提供之資料主動辦理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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